EN
讲座通知日历表
上月  2019-04  下月
    通知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春季招生工作方案
    2026-05-07
    浏览次数:6次

    根据学校对2026年博士生招生的工作部署,结合深圳校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2026年博士生研究生“申请-考核”春季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委员会

     徐成彦、关海燕

    主任、邱业君、李文婷

     刘向力、施荣沛、王龙龙、王  威、毛  俊、尹  力、李  瑨、陈祖煌、袁群惠、黄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长:王开发

    王舒邈

    监督电话:0755-86704801

    二、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申请考核选拔包括材料审核和学科考核两个环节。在材料审核环节,按照常规计划、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定向计划三个类别分别进行审核;只有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学科考核。在学科考核环节,按照常规计划、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定向计划三个类别分别开展,并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进行分类考核。

    (一)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一般按一定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

    1. 常规计划材料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2. 专项计划材料审核评价除上述内容外,还需要结合联合培养单位意见并在审核结果中占比。

    材料审核结果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https://yzb.hitsz.edu.cn/zs)。

    (二)学科考核

    按照不同学科组成面试专家小组,每个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行业专家)组成。面试小组每位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详细记录并进行评分。

    三、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及相关工作安排

    1.考核方式

    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春季招生原则上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请考生提前做好考核准备。考核时间初步定于5月中旬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邮件通知。考核前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备查:

    ①考生身份证;

    ②学籍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③2份专家推荐信原件;

    ④考生本人的《研究生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⑤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英语免试证明;

    ⑥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

    ⑦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

    ⑧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申请者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研究生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2份专家推荐信须由考生妥善留存,后续将收取拟录取考生的上述材料原件。

    2.考核要求

    本次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

    ①外语水平考核

    采取笔试形式,考核时间约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核申请者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合格线为60分。考生如满足学校规定中的免考条件,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②综合考核

    采取面试形式,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考核组将对考生既往业绩、科研能力、科研素养、思想政治表现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生须提前准备10分钟左右的自述,自述以PPT方式展示,考生介绍自己的个人情况、以往的科研经历和成果、博士课题研究计划与报考导师课题研究方向相关的博士课题研究设想考官提问约10分钟。

    3.考核工作安排

    学院申请考核的综合考核工作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开展。

    第一类:学术学位综合考核

    1)考核对象: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常规计划和专项计划分别进行。

    2)考核内容:考生既往业绩、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潜力、研究计划可行性,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第二类:专业学位综合考核

    1)考核对象: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常规计划和专项计划和非全日制定向计划分别进行。

    2)考核内容:考生既往业绩、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研究计划可行性,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 调剂

    1)如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可从已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未获得第一志愿拟录取资格)中征集调剂志愿,重新组织考核开展调剂工作。

    2)同一计划类型内,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可优先调剂。

    四、拟录取办法

    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情况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计划情况确定考核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申请者须在2026年秋季入学,且务必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五、其他说明

    本考核方案的解释权归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具体申请条件、工作程序等请查阅

    《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932747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