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材料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根据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广东普通高等学校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指引》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我院拟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9:00
地点:T栋教学楼(具体地点待定)
二、主要议程
(一)听取、审议研究生会、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材料学院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核心成员;
(三)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选举安排
(一)学院推选大会代表
经班级团支部推荐2-3名,学院研究生会、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大会代表。各班班长填写《大会代表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材料请于10月13日12:00前打包发送hitsz_mseyouth@163.com,邮件名命名为“XX班大会代表汇总信息”。
代表资格如下:
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材料学院全日制本硕博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有为同学服务的热忱,确保按时参会。
(二)大会代表公示
筹备工作组将对大会代表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
(三)材料学院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核心成员选举
材料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