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讲座通知日历表
上月  2019-04  下月
    通知公告
    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届第二批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2018-05-02
    浏览次数:408次

    各学院:

    为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哈工大决定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深圳研究生院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认真完成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校期间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的数量和影响力应高于本专业学生发表论文的平均水平。硕士研究生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发表文章数量应超过本学科毕业标准论文数量一篇以上(含一篇)。

    二、评选范围、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评选范围为2018年7月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和博士),比例不超过本届毕业生人数的10%,本次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于2018年5月统一发放优秀毕业生证书。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各学院学生需在5月3日下午5:00前将评选材料申报至各学院辅导员或教学秘书处参加各学院联评,5月7日(周一)中午12:00前各学院将本院联评后结果电子版和签字版材料报至学生发展(部)。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审查和备案工作,以备检查;

    2.学校将授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发给证书,予以表彰,并载入本人档案;

    3.对于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但需提交真实详细的证明材料;

    四、评选工作流程

    1.有意愿申报的毕业生根据评选通知的要求,对照相关标准,以第三人称填写附件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学院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应重点审核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佐证材料原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3.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举行对候选人评选材料审核,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

    4.学院上报材料至校区学生发展处(部)。纸质材料包括附件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主管院长签字;电子版材料包括附件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材料上报校区同时,在学院范围内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5、校区审核材料。深圳校区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名单,并将材料上报校本部学工处。

    6.校本部完成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评优结果,形成表彰文件,为获奖学生授予荣誉证书。

    五、其他说明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通知,在规定时间截点内完成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2. 电子版材料要求:附件1请按“顺序-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如“1-张三-哈工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请按“学院-项目名称”命名,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哈工大2018届批优秀毕业生”;所有材料请放至一个文件夹,压缩后通过腾讯通发送给学生发展处赵竹青老师。纸质版材料要求:登记表需正反面一页打印,如有两页请不要用订书机,可用夹子或者胶水(便于存档)。各学院的登记表请按照汇总表上的顺序进行排列。

    联系人:李法顺,联系电话:26033525

                  赵竹青,联系电话:86203100

    http://www.hitsz.edu.cn/article/view/id-39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