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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通知日历表
上月  2019-04  下月
    研究生培养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具备较强的批判思维和创新能力以及进一步在学术领域深造的知识结构和学术能力的高素质学术研究型人才。通过对研究生进行全方位的科学思维和科研实践训练,使其具有坚实宽广的材料科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验技能,了解和把握本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具备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能力;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修养、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培养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2-3年。原则上用0.75~1 学年时间完成课程学习,用1~1.5学年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三、培养方式

    深圳研究生院采用多种培养方式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主要包括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与企业联合培养和在深圳研究生院实验室培养等多种方式,并将逐步实行因材施教、专才专育的培养模式。

    学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深圳研究生院刚入学新生需要在学院内修满学分,在修读学分期间,学生由责任导师负责。修满学分后在企业进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实行双导师制,即深圳研究生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在实验室培养的研究生由学校导师指导。深圳研究生院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对每个硕士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深圳研究生院导师和企业导师要全面关心硕士研究生的成长,在培养过程中注意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思想教育并重,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在课程学习方面,为学生设置丰富的专业课程,并提供功能材料与器件和电子封装两个模块对不同学科的学生实施针对性培养。建议材料物理与化学和材料学学科的学生选修功能材料与器件模块下的课程,材料加工工程学科的学生选修电子封装模块下的课程;也鼓励学生多元化发展,可以根据学习兴趣自由选择模块进行学习,甚至跨模块选课。 

     

    四、学科和专业研究方向

    1.材料基因工程及其应用 2.电子封装材料及器件加工 3.多功能材料和器件4. 量子材料与量子器件  5. 生物智能材料.

     

    五、硕士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学术研究型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修总学分要求为不低于31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7学分,选修课不低于6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学分分配基本要求如下表:

     

    学术研究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分要求

    类  别

    课   程

    学  分

    备  注

    学位课

    政治

    3

    必修

    英语(硕士)

    2

    必修课1学分和必选1学分

    学科核心课

    (包括基础理论课、学科基础课和学科专业课)

    12~14

    数学课≥2

    学生在规定课程目录中自由选择课程学习。

    选修课

    学科或跨学科选修课

    6~10

    学术与职业素养≥1

    专题课仅可在材料学院培养方案中选择,人文选修课学生在所有人文选修课中任选。

    学科前沿专题课

    素质提升课

    必修环节

    经典文献阅读及学术交流

    2

    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英文报告,经导师通过后记为1学分;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5次或以上的学术活动,记为1分。

    学位论文开题

    1

    学生通过开题报告后获得1学分。

    (一)学位课:

    (1)公共学位课:(5学分)

    (2)基础理论课:(2~4学分)

    (3)学科基础课:(4~6学分)

    (4)学科专业课:(6~8学分)

    (二)选修课:

    (1)学科选修课:(4~8学分)

    (2)素质提升课:(至少1学分)

    (3)专题课:(至少1学分)

     

      六、成绩考核

    研究生学习成绩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学位课程必须进行考试,总成绩按四分制评定。考试方法可采用笔试或口试,笔试必须有正规试卷,口试要有详细记录。考试成绩应按标准评定,成绩等级分布要合理。

    选修课一般进行考查,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口试,或撰写读书报告、研究报告等形式。成绩可以按四分制评定,也可以按二级分制评定。按二级分制评定时,计为“通过或不通过”。

     

    七、学位论文及有关要求

    1、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主要目的和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使研究生的综合业务素质在系统的科学研究或工程实际训练中得到全面提高。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的开题、中期检查和论文答辩是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必要环节,硕士生导师和各学科必须给予保证。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2.题目确定

    学位论文的选题一般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科研项目,鼓励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选择具有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的课题。确定学位论文工作的内容和工作量时应考虑硕士研究生的类型、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培养年限等方面的特点。学位论文的题目一般应于硕士研究生入学时或第二学期初确定。

    3.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应于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完成。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为:课题来源及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和发展情况及分析;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主要参考文献。对开题报告的主要要求为:开题报告字数应在5000字左右;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应在2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对开题报告工作的具体要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

    4.中期检查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一般应于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完成。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对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具体要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关于进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要求》。

    5.论文撰写

    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撰写是硕士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规范认真执行,具体要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用英文撰写时,需提交不少于三分之一英文篇幅、结构完整的中文缩写。

    6.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末进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进行。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必须达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要求。